关于2025年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 高等教育出版社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和新文科建设布局,打破学科壁垒,借助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开辟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发展的新视野和新领域,回答好“强国建设、教育何为;教育强国建设、文科何为”这一时代之问,推进全省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与发展。2025年中心着力推动与数字时代新文科建设相适应的外国语言文学理论研究和方法论研究,倡导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支持区域国别学领域围绕现实热点问题开展应用研究和重大理论研究。研究项目应充分反映该研究领域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具有前沿性和原创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课题管理 2025年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专项课题面向四川省从事外国语言文学研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开申报,其管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含外语教学研究和外语学科数字教材建设两大方向,详见附件一《2025年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专项课题申报指南》;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5-0.8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为两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计)。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中心课题管理规定。 (二)重点课题申报人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以课题负责人身份承担中心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结题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4年12月30日之后的),不得申报。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以及中心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申报人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再作为成员参与中心本年度其他项目的申报。 四、工作安排 2025年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以个人填写申报书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集中报送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心于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4月24日接受课题申报。在此期间,申报人须按照《2025年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报《2025年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专项课题申报书》(见附件二,以下简称“申报书”)和《2025年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专项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三,以下简称“汇总表”),交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 (二)申报人所在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报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师德学风和必备条件等,并在申报书上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经审核通过后的材料,由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到中心。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份,用A4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均发送至中心邮箱scflcenter@swust.edu.cn,发送时须将文件按照 “2025年高教社项目+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格式命名,并以“单位名称+2025年高教社项目”的格式填写邮件主题。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纸质材料请务必在此时间之前送到,逾期不予受理。中心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申报材料报送后一律不退回。 五、项目结题要求 (一)基本要求。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均应在两年内完成(时间从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最终成果应由项目负责人完成,并且应与申报书中明确的研究主题高度相关;课题最终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专著、编著和译著)及研究报告,均应在成果显要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课题负责人在申请结题前应至少参加一次由中心组织的学术会议或中心年会(以参会邀请函为凭)。 (二)重点项目结题要求。重点项目结题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SSCI/A&HCI/CSSCI索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研究论文;②正式出版一部不少于15万字(中文)的专著、编著或译著;③课题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1项;④以中心项目为基础成功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项目研究成果入选中心年度优秀论文集;⑤项目研究成果入选中心年度优秀论文集。 (三)一般项目结题要求。一般项目结题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CSSCI扩展版、集刊库或SCOPUS来源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②在北大核心来源期刊或AMI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③正式出版一部不少于10万字(中文)的专著、编著或译著;④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地厅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1项;⑤项目研究成果入选中心年度优秀论文集,或达到高等教育出版社规定的其他结题要求。 六、其他事项 申报人需紧扣国家战略需求,立足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申报指南思考外语学科发展中的关键问题,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思路;强调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成果的可转化性与应用价值;鼓励外语学科与教育学、社会学、计算机科学等交叉学科合作。 申报人应结合调查研究、实验研究与案例分析,保证研究的科学性与严谨性;利用语言语料库、大数据分析等工具提升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借鉴国际先进理论与方法,增强研究的国际化水平;题应具有创新性、前瞻性,能够推动外语学科教学与学术研究的创新发展,并具有较强的实践应用价值。 申报人务必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外国语言文学研究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申报人须按申报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对照结项标准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公示后予以公布。 课题负责人立项后应认真组织力量开展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以申报书为准,立项后即不予改动。 七、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西南科技大学东七C402(621010) 收件姓名:陈老师 联系电话:(0816)6089654 电子邮件:scflcenter@swus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25年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二:2025年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专项课题申报书 附件三:2025年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专项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高教社专项申报文件下载: https://flc.swust.edu.cn/_upload/article/files/4d/35/62077e244e93a68e160b323029aa/0f791198-5861-41ed-a414-601368f2058e.rar
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 2025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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