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结题要求 中心要求每年结题时间为上半年5月,下半年11月,请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交材料。 需提交的结题材料为:① 结题材料(加盖科研处公章结题表3份或者课题延期表1份、成果摘要报告1份、论文复印件1式1份包括封面和目录或者出版书籍原件)非装订纸质版邮寄到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②结题资料(结题表、成果摘要、论文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中心邮箱scflcenter@swust.edu.cn。 重点项目一般要求在2年完成,项目的主持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一般项目一般要求1.5年完成。凡获本中心资助的科研项目,均须在成果显要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凡获得外语教育研究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题。
1.重点项目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2篇以上文章在核心(一级)刊物发表,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②专著、译著出版;③ 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的项目或研究成果获得地厅级以上的奖项。
2. 一般项目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满足重点项目结题要求;②在核心(一级)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文章,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③在一般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文章,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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